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毕竟相处多年的好友,未来各自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想要可以随时聚会的人越来越少,还有很多不可抗力情况越来越多。
很多人应该都会有这样的感觉,无论做什么都感觉万事开头难,先用两首诗来表达一下道别时的心情。
第一首: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是盛唐时期王维在《送元二使安西》中后两句,实际上属于一句话,这里面的实际含义可以称得上是交朋友的典范。说的是只有真诚地奉劝我的朋友再干一杯才算是美酒,当离开故乡之后再想遇到老朋友会很难,很可能一去万年,永远都不可能再相见。
第二首: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还有晚唐朝时李商隐在《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中的头一句,这其中的诗意通俗易懂。以本来在茫茫人海当中相遇不容易开始,直到东风刮过来百花凋零作为结局。
从远处传来几个孩子对话。
“皮要是痒要承认,你胖就承认,挨打要站稳!”
“不跟你打,我雪糕都快化了。”
“先别打,我们现在还有事要办。”
“你说的地方在哪里?”
“你快点别吃了,我们马上就到了。”
此时正是七月,万物皆宜生长的季节。虽说是炎炎的夏日,骄阳似火能让雪糕融化,却融化不了孩童的天真与美好。
“你看看这个地方怎么样?”
“不怎么样。”
“你觉得应该在哪里?”
“最起码得有桃树,有个关公也说的过去。”
“这里哪有桃树,要是能找到关公,我们晚上回家都晚了,你是不是怕晚上回家挨骂?”
“就是,就是。”
“你就是个屁。”
按更新进度排列,全网最全合集建议读文顺序:《小莎前传系列》→《梨花与海棠》→《学姐的雨露》→《小莎的夏天系列》...
沈思勤病死前,将所有的财产捐了出去,只求下辈子不当卷王,就当一条身体健康、面貌英俊的咸鱼。 要多咸就多咸。 然后他就穿书了,他穿成了一本年代文中男主的极品小弟沈二娃,人长得高大英俊,却胸无大志,在村里想着傍村长的闺女,男主做生意带着全家进城了他就想要傍男主合作者的闺女。 把人家小姑娘哄得晕头转向,沈二娃成功傍上白富美,并在害死小姑娘父亲死后吃了绝户,男主大义灭亲将他送进了监狱。 他如同打不死的小强,从小说第一章开始就给男主找麻烦,一直到番外几十年后出狱还能身体硬朗地凑到男主跟前被打脸。 生命力十分顽强!!! 沈思勤:“……”好像也不是不行。 后来沈思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咸鱼生活,顺手捞走一只未来大佬。 1不黑原男女主。 2架空,轻松的年代文,没多少极品。 3前世卷王目前咸鱼小卖部老板美食家攻×腼腆聪慧男神受...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末世之炮灰的重生作者:大嘴巴为了小三的身份,她被男友推进丧尸群,死得惨烈,却不想重回到末世的前一年,这一次,为了活下去,她将不惜一切代价本文是篇有重生、有空间、有异能、有金手指、有报复情节的升级爽文,狗血的应该不多,喜欢你就收藏,不喜欢你就...
??先给大家避雷: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一点都不爽,细水长流说不上,裹脚布臭又长,不嫌弃的当段子看看。只借用大晋背景,婉拒考证第一次码字,感谢大家包容——————分割线——————易禾是个孤女,女扮男装二十几年,每天迈着一代佞臣的步伐,上朝气死陛下,下朝恶心百姓。为了避亲,还得佯装是个断袖。直到晋王殿下回京,陛下日日都......
奸臣他又美又癫[成长·逆袭参赛作品]作者:长生千叶文案倒贴贱受风华绝代权倾朝野,对穷小子渣攻死心塌地,一心将渣攻推上高位,谁料痴心错付,最终在新婚之夜被渣攻一剑穿心!坏消息,刘非穿书了,毫无意外的穿成了倒贴贱受好消息,死了就可以穿回去!甚好,不就是被捅一下么,刘非按照原剧情,新婚之夜顺理成章爬上喜床。月色昏昏,烛光摇曳,“渣攻”...
“申公豹是我的把兄弟!”“商纣王是我的老丈人!”“姜子牙是我的老父亲!”……大学毕业生姜林,在赶赴工作单位就职的途中,因车祸穿越至三千年前商末周初时期华夏民族的边陲之地。初到之时便指挥当地村民成功抵御鬼方抢粮马队的攻击,借此机会被推举为村落首领,开始带领村民大力发展生产。此后因种种因缘际会,结识申公豹,二人称兄道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