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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似乎是刚从外面回来没多久,穿得板板正正的。我就不一样了,不光踩着拖鞋,睡衣睡得都是褶皱,头发也乱糟糟的,还打着哈欠。
这绝佳的对比,以至于我第一反应就是收回打到一半的哈欠,还有一点想要跑回房间对着镜子整理一下仪容仪表的冲动。
琴酒上下打量了一下我,半眯起长眸,用着我最熟悉的嫌弃语气说:“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
哦,不好意思,我天生是有点逆反的。人身上有206块骨头,我估计比其他黑衣组织的人多了一块,就是反骨。
诶,好像也不对,我们黑衣组织的人也不是很听话。那就是我具有和其他成员们一样的特点,有反骨。
哼,琴酒觉得我现在的样子丢人,我就偏不觉得丢人。
非但不觉得丢人,我还跟个小炮弹一样冲过去,跳上沙发的时候把拖鞋都直接踢飞掉。
我跳到琴酒和伏特加中间盘腿坐下,理直气壮地说:“怎么啦?我现在这个样子,难道不是一看就知道琴酒大哥把我养的很好吗?”
简直就是全方位诠释了什么叫做肆无忌惮。
换做是上辈子的我,可是万万想不到能有人敢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盘腿坐在琴酒和伏特加中间,还没有素质地抖腿的。
我敢说最ooc的同人文也写不出来这种离奇情节。
反正我是想不出来,我也更不可能想出来那个人会是我的。
伏特加一定是又嫉妒我了,他附和着琴酒说:“就是,我和大哥都做任务回来了,你居然才起床。”
“那咋了?”我更加理直气壮,“今天又不用上班,我睡到自然醒怎么了?就算是上班,我自然醒都没问题。”
伏特加超绝嫉妒小人心:“你为什么不上班?”
我瞪圆了眼睛:“今天是元旦,新年第一天,我为什么要上班?我就应该休息。”
伏特加不依不饶:“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