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希轻声说,
“即使到了八十岁,也是。”
“晨晨也是,”
沈晨接话,
“只是...晨晨也需要成为自己了。像爸爸妈妈教的那样——先成为自己,才能更好地爱别人。”
苏冉抚摸儿子的头发,又轻拍女儿的手:
“这就是父母的悖论:我们最成功的时刻,就是孩子们不再需要我们的时候。因为那意味着,我们完成了养育的任务——让你们成为了完整、独立、有能力去爱和被爱的人。”
她擦去眼角的泪水,微笑:
“所以,去吧。带着我们给你们的爱,去给世界更多的爱。只是记住——累了就回来,家永远在这里。”
送别的场景很简单,在家庭院门口。
没有隆重的仪式,没有盛大的送行队伍,就像普通家庭送孩子去上学一样平常。
但每个人都知道,这一次,不一样了。
沈希的飞行器先到。
他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里面除了必需品,还装着几件特别的东西:
父亲送的一本旧时代诗集,母亲缝的一个小护身符,妹妹给的一块“记得家庭笑声”的石头,还有星辰制作的一个便携式连接节点——确保无论在哪里,都能稳定接入平衡网络。
“到了那边,先安顿好,”
沈墨尘叮嘱,
“别急着工作。听听那片土地的声音,听听那里的人的故事,然后再决定如何开始。”
“知道了,爸爸。”
沈希拥抱父亲,
按更新进度排列,全网最全合集建议读文顺序:《小莎前传系列》→《梨花与海棠》→《学姐的雨露》→《小莎的夏天系列》...
沈思勤病死前,将所有的财产捐了出去,只求下辈子不当卷王,就当一条身体健康、面貌英俊的咸鱼。 要多咸就多咸。 然后他就穿书了,他穿成了一本年代文中男主的极品小弟沈二娃,人长得高大英俊,却胸无大志,在村里想着傍村长的闺女,男主做生意带着全家进城了他就想要傍男主合作者的闺女。 把人家小姑娘哄得晕头转向,沈二娃成功傍上白富美,并在害死小姑娘父亲死后吃了绝户,男主大义灭亲将他送进了监狱。 他如同打不死的小强,从小说第一章开始就给男主找麻烦,一直到番外几十年后出狱还能身体硬朗地凑到男主跟前被打脸。 生命力十分顽强!!! 沈思勤:“……”好像也不是不行。 后来沈思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咸鱼生活,顺手捞走一只未来大佬。 1不黑原男女主。 2架空,轻松的年代文,没多少极品。 3前世卷王目前咸鱼小卖部老板美食家攻×腼腆聪慧男神受...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末世之炮灰的重生作者:大嘴巴为了小三的身份,她被男友推进丧尸群,死得惨烈,却不想重回到末世的前一年,这一次,为了活下去,她将不惜一切代价本文是篇有重生、有空间、有异能、有金手指、有报复情节的升级爽文,狗血的应该不多,喜欢你就收藏,不喜欢你就...
??先给大家避雷: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一点都不爽,细水长流说不上,裹脚布臭又长,不嫌弃的当段子看看。只借用大晋背景,婉拒考证第一次码字,感谢大家包容——————分割线——————易禾是个孤女,女扮男装二十几年,每天迈着一代佞臣的步伐,上朝气死陛下,下朝恶心百姓。为了避亲,还得佯装是个断袖。直到晋王殿下回京,陛下日日都......
奸臣他又美又癫[成长·逆袭参赛作品]作者:长生千叶文案倒贴贱受风华绝代权倾朝野,对穷小子渣攻死心塌地,一心将渣攻推上高位,谁料痴心错付,最终在新婚之夜被渣攻一剑穿心!坏消息,刘非穿书了,毫无意外的穿成了倒贴贱受好消息,死了就可以穿回去!甚好,不就是被捅一下么,刘非按照原剧情,新婚之夜顺理成章爬上喜床。月色昏昏,烛光摇曳,“渣攻”...
“申公豹是我的把兄弟!”“商纣王是我的老丈人!”“姜子牙是我的老父亲!”……大学毕业生姜林,在赶赴工作单位就职的途中,因车祸穿越至三千年前商末周初时期华夏民族的边陲之地。初到之时便指挥当地村民成功抵御鬼方抢粮马队的攻击,借此机会被推举为村落首领,开始带领村民大力发展生产。此后因种种因缘际会,结识申公豹,二人称兄道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