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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搔到痒处的易风凡立即忘记他要跟乔霁保持距离这件事,拉着乔霁噔噔噔地就往他的地窖走去,一口气拿了近十个装了酒小的坛子出来,直接把他酿的每种酒的样品都拿了一份,然后在厨房里找了两个梅枝陶碗,一碗一碗地要和乔霁品尝美酒。
易风凡酿的酒确实好,哪怕乔霁有心理准备,真正喝到酒液时他还是忍不住多打量易风凡几眼,不是酒不好,而是酒太好!乔霁这种从超级大家族中出来的子弟,从小就没少见识各种美酒佳肴,他原本对易风凡酿的酒并不抱太大的期待,然而当唇舌真正与酒液接触时,那奇妙的滋味通过每一根神经元直接冲入大脑,清冽醇香的气息弥漫在口鼻之中,一小口咽下,甘冽的酒液划过喉咙落入胃中,瞬间升腾起一股暖融融的舒适感,让乔霁整个人都放松下来,甚至感觉精神力都难得松懈,不再绷紧。
这太不可思议,乔霁望向易风凡,目光里满是惊艳。易风凡见乔霁满脸诧异,眼里带着得意,眼睛亮得如同里面倒映着漫天繁星,他这份得意不仅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让他显得格外鲜活可爱。乔霁最喜欢的就是他这种鲜活生动的样子,然而他没有想到这个精致青年的内里远比他的外表要精彩,这个美丽得带点孩子气的青年居然有这一番手艺,很明显,这不是一朝一夕能练成的,其中必定经过不计其数的练习才能做出这么完美的成品。
乔霁突然有些感慨,当一个人在某方面有种极致的优势时,其往往会依赖于这个优势而不会朝别的方向进取,不管这优势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他曾看过许多美得像玩偶一样的男孩女孩们,而这些人生活的中心就是维持并提升他们的美貌,他们的一切也都是依赖于美貌通过各种途径获取。
容貌太盛的人往往不会在其它方面做出努力,很少人能免俗,乔霁没想到他会幸运地在古地球遇到一个,他端起酒碗,真心实意地夸赞道:“很好。”酒很好,人也很好。
易风凡得意地弯起眼睛,带着薄红的脸颊漾出笑意,他敲下第二坛的封泥,拿下防潮纸揭开酒盖,盘腿坐在沙发上笑道:“来试试这个,这是春日梨花酿,我专门去涯樵山找的山泉水,春天去的,从大石壁下一点一点接了三缸水回来,这水格外清甜甘冽,酿的酒也是又烈又刺激,一口喝下去有种从后脑勺烧到尾椎骨的刺激感,你试试能不能喝……”
易风凡酒量不怎么样,上一碗喝的是高粱酿,虽然酱香浓郁但度数着实不低,易风凡已经有些醉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话。乔霁一口闷完高粱酿,任易风凡给他到了大半碗酒。这春日梨花酿确实如易风凡所说又冷又烈,一口喝下去,饶是乔霁也忍不住打个激灵,冷冷的酒一下肚立刻激起一股灼热感,堪称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实在太刺激,乔霁整个人清醒一分后马上又醉上两分。
乔霁忍不住回头看易风凡,易风凡正趴在桌子上,许是怕醉,他眯着眼睛伸出粉红的舌头一口一口舔碗里的酒,不敢大口喝又舍不得放下,舔舐了几口,他脸上浮起一丝餍足,带着一股活色生香的风情,让人恨不得捏着他的后颈拎过来尝尝他嘴里的酒的滋味。
乔霁见他这样,脑子轰的一下,顿感口干舌燥,全身的热意突然全都向下|身涌了过去,他硬了,看易风凡喝酒看硬了。
第14章 十四章
唐惕天一回来就见到两个醉鬼瘫在沙发上。乔霁的情况还好,他是S级体质,就算酒喝多了也不妨事,只是微醺,不至于完全失去意识。易风凡则不行,他酒量本来就浅,今天又喝的开心,四五种酒混着在一起连喝了四五碗,整个人完全醉死过去,酡红着脸醉倒在沙发上睡得正香,半点都没察觉到唐惕天回来。
听到门口传来动静,乔霁艰难地撑起来,转过头跟唐惕天打招呼,“唐哥,你回来了?”
“怎么回事?”唐惕天黑着脸,“你俩在家喝了半下午的酒?”
“没有,就喝了一点,小凡酒量太浅,才喝两碗就醉倒,其实也没喝多少。”听到唐惕天质问,乔霁的酒完全醒了,他摇摇头尽量把情况往轻里说。
唐惕天听乔霁这么说拿他办法,只好先走上前去检查易风凡的情况。这小孩儿意识不清睡得正香,白皙的颈侧却有一枚小小的暧昧红痕,撩起衣领,锁骨上也有,唐惕天瞬间意识到刚刚发生过什么,心里顿时升起一种自家白菜被猪拱了的愤怒感,他沉着脸没有再说话,只是伸手将易风凡抱起来送入房间休息。
重新下楼的时候,唐惕天走到客厅大马金刀坐在乔霁对面的沙发上,冷峻着一张脸开口:“如果我没有猜错,乔先生这次来是受人所托送小凡去策司星而不是来谈恋爱的吧。”
乔霁慢慢坐起来,平时常挂着温和笑容的脸也冷了下来,他轻声说:“唐哥,这现在已经三十三世纪,我想不应该有人还对‘恋爱自由’抱着怀疑,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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